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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教师将从“学校人”变成“系统人”
发布:管理员 时间:2018/1/9 阅读:242 次

  绩效工资提高20%,乡村教师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。2017年12月25日,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,太原市教育局就该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情况作专题报告。报告提出,将从增加班主任津贴、提高教师绩效工资、适时兑现目标考核奖等三方面发力,努力提高教师待遇,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、热心从教、舒心从教、静心从教。 

据悉,目前太原市实行以学校为单位核定教师编制的办法,但因不同学校之间教育水平客观上存在差距,现有教师资源没有用好用足,学校还未形成“岗位能上能下,报酬能高能低,人员能进能出”的用人机制。此外,自2009年义务教育学校、2010年高中学校全面实行绩效工资以来,因学校用预算外收入发放给教师的代课费、加班费、班主任费等各种津补贴相继取消,教师实际收入有所降低。

为提高教师待遇、稳定教师队伍,太原市部分县(区)已经做了许多尝试,如:小店区、迎泽区已将目标考核奖、双拥奖和精神文明奖全部纳入财政负担,教师年收入均比市直属学校和其他县(市、区)要高一些;杏花岭区、尖草坪区、万柏林区、晋源区也已将目标考核奖、精神文明奖纳入财政负担。

太原市教育局局长梁宏宇表示,下一步将从抓改革、强师德、提素质和增待遇四方面发力,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水平——

推进教师“局管校聘”“县管校聘”改革,在编制总量不突破的情况下,市、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,根据各学校供需关系,统筹使用教师编制,实现中小学教师由“学校人”到“系统人”的身份转变。同时每年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,按各学校空编情况,及时足额补充教师;

把师德表现作为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和评优奖励、职称评聘、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,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。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绩效考核制度,建立考核激励机制,对爱岗敬业、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并在绩效考核时予以倾斜;

继续到北京师范大学等名校,引入优秀毕业生。适时扩大特岗教师范围,引导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乡村从教。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,投入2000万元,实施“太原市学校教育内涵提升工程”,整体提升校长、教师、班主任、教研科研人员、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学校管理干部队伍素质;

落实《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意见》相关规定,为乡村教师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;从增加班主任津贴、教师绩效工资提高20%、适时兑现目标考核奖三方面,努力提高教师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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